各学院及相关班级:
根据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件《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指通〔2017〕9号)要求,我校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在3月29日进行,请各学院积极配合,做好组织、协调等相关工作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采集范围
2013级建筑学专业学生和2014级在校学生(不含建筑学专业学生)、2015级和2016级研究生 。
二、收费方式
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[2014]6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,由财务处在学生交费的银行卡上统一收取。
三、信息采集时间
时间安排在2017年3月29日,具体拍照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信息采集要求
1.毕业生信息采集的电子照片主要用于学历、学位电子注册,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。印刷照片用于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为保证照片的质量,请参加拍照的学生务必穿白色上衣,拍照时保持面容洁净,不准带眼镜,露出五官。女生需把头发扎起(头发不得遮盖眉毛和耳朵),持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拍照。
2.每个班级的班长要维持好现场拍摄秩序,服务现场管理,做好拍照学生的登记。
五、错过集中信息采集处理办法
因故不能在3月29日参加拍照的学生,请于2017年8月1日至11月20日正常工作日内,穿白色上衣,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,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南京市上海路203号)补拍。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陆“江苏毕业生就业网”(http://www.jsbys.com.cn/)查看。
教 务 处
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